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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8月2日22時08分

 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一小區起火

  消防員出警途中

  被一輛電動車攔住去路

  現場視頻可以看出

  男子駕駛電動車行駛在機動車道上

  消防員立即鳴笛警示

  該男子卻無動于衷,一路占道緩慢行駛

  甚至直接騎到路中央

  大約行駛200米后,才離開主干道

  延誤了寶貴的救援時間

  目前,案件已提交交警部門處理

  消防車警笛一響

  意味著前方可能有生命急需救援

  可能有財產正遭受侵害

  請給消防車讓道

  千萬不能惡意阻擋消防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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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。不避讓特種車輛,嚴重者可被拘留并罰款

  根據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辦法規定,不避讓正在執行緊急任務特種車輛的,可以處以100元罰款,記3分。情節嚴重的,甚至會按照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50條,對“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、救護車、工程搶險車、警車等車輛通行”這一行為,處以警告或者 200元以下罰款;情節嚴重的,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。

  2。遇到特種車輛應該這么做   

  一般情況下,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,所有車輛應該統一向右側變道,空出最左側通道讓特種車輛通行;如果遇到道路擁堵的情況,社會車輛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,盡可能向兩邊靠,空出當中車道,讓特種車輛通行;如有因避讓特種車輛而產生違章,可以申請撤銷。

  消防車是在與時間賽跑

  早到一秒鐘

  被困人員就多一分希望

  財產損失就少一些

  如遇到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時

  請主動讓行!